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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(全文)

作者:网络 保山翻译公司转载 发布时间:2016-08-13 09:49:37  点击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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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 伟

各位代表:

  现在,我代表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
  2015年,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,在各级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齐头并进抓办案、抓改革、抓队伍,严严实实促发展、保公正、树形象,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。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028件,审执结19446件,同比分别上升29.79%、24.19%,结案率为92.48%,审限内结案率100%,其中,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837件,审执结3527件,结案率为91.92%。

  一年来,主要做了以下工作:

  ——加强执法办案,保障全面发展

  保障平安建设。发挥“稳定器”作用,筑牢社会安全感,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78件2601人,判决生效1718件2502人,依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72人,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630人。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犯罪,保障群众安全,审结侵犯人身、民主权利及财产犯罪案件538件898人;依法惩治侵犯公共安全权益、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犯罪,保障社会安定有序,审结危害公共安全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141件1522人,其中,危险驾驶犯罪106件106人,毒品犯罪660件906人;依法惩治侵犯国家权益犯罪,保障国家利益安全,审结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1件1人。认真落实未成年人“寓教于审、档案封存”的特殊保障制度,审结未成年人犯罪190人;强化人权保障,依法宣告无罪1件1人;依法严把刑罚执行关,办理减刑、假释2211件,27名“三类案件罪犯”减刑假释全部公开开庭审理,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监外执行人员32人决定收监执行,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国家主席令,依法特赦“四类罪犯”122人。

  保障经济发展。发挥“压舱石”作用,护好国家和个人的“钱袋子”。依法惩治经济诈骗、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,保障经济运行安全,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6件128人;依法严惩贪污、贿赂、渎职犯罪,保障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,审结职务犯罪、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2件52人;依法审理好经济转型引发的纠纷案件,突出保护诚实守信、意思自治,审结各类合同纠纷3526件;依法维护民间金融有序发展,保障群众合法权益,审结民间借贷纠纷861件;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,运用统筹思维,全力化解土地流转、开发、建筑、销售及金融借贷纠纷,保障产业链良性发展,审结房地产类纠纷428件;依法维护转型发展,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,积极应对“互联网+”等新型业态纠纷,审结相关案件28件。

  保障群众权益。发挥“调节阀”作用,提升公众获得感,审结一审民商事纠纷11083件,标的金额18.32亿元。抓住和谐基础在家庭、在村社的规律,下沉工作重心,注重法律引导、思想疏通,审结家事、邻里、土地等纠纷2762件。抓住维权首要在保基本、保底线的要求,突出保护弱势群体,审结教育、医疗、劳动及各类侵权纠纷3408件。抓住维权关键是高效、快速的要求,做优诉讼调解,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4.96%;推动调解前移,诉前调解纠纷2387件;无缝对接人民调解,审结司法确认案件1211件;采取“一审终审”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矛盾纠纷2373件;依法打击虚假诉讼,防范规避债务行为。抓住维权核心是实现权益的目标,以信息化为依托,以规范化为保障,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,执结案件3541件,执结率为86.43%,执行到位金额5.1亿元,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3.61%。

  保障法治建设。发挥“助推剂”作用,促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。牢固树立严格司法意识,坚决守住法律底线,贯彻证据裁判原则,切实落实辩护制度,防范冤假错案,为347人指定律师辩护;牢固树立司法监督意识,严格执行新《行政诉讼法》,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,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助力法治政府建设,审理好涉及城镇化进程、重大项目推进、深化改革的相关案件,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0件,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3件,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5件,裁定不予执行37件;牢固树立普法责任意识,强化庭审旁听工作,落实庭审进校园、企业、村寨巡回制度,把庭审作为普法的第一场所,把审判作为践行和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第一平台,巡回审判案件5262件。

  ——加强改革创新,维护公平正义

  构建“互联网+”阳光司法机制。以互联网为支撑,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格局,建成政务网、司法信息网、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“两网两微”,两级法院利用政务网站公开政务审务信息1953条,利用司法信息网试点网上立案、网上查询和公开执法办案信息6802条,注重利用微博、微信开展讯民情问民意的互动,开展庭审“微直播”5件。用好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庭审直播网,依法全面、及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,启动庭审直播工作,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8636份。建成诉讼服务、执行指挥“两个中心”,除开庭、裁判外,其余的立案登记、申请保全、举报信访等全部工作集中至诉讼服务中心“前台”办理,办结22066件次,将财产查控、信息公开、远程指挥、安保监控纳入执行指挥中心集约管理,实现上下联网运行,分置于入口和后端的“两个中心”,有效提高了服务能力和质量。

  构建“信息化+”司法管理机制。加大信息化投入,努力建设智慧法院。有效提升了司法管理水平,至2015年底,全市两级法院基本实现网上办案,队伍、政务全部网上管理,案件信息录入已达6.27万件,电子卷宗已达5.14万卷,法院逐步由“档案大户”转变成“数据大户”;依托网上办公办案系统,实现了案件评查随机化、评查标准数字化、办案质效评估自动化,评查案件10265件,前三季度有6个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全省前5位。有效提升了行为规范程度,建成数字化法庭、远程视频接访室、“远程会诊室”、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共37个,配备终端执法记录仪72台,提升了司法效率,规范了执法办案活动。有效提升了办案能力,依托“6995”平台,在隆阳区试点诉讼文书电子送达,在全省首批建成“总对总”的执行网络查控平台,执行查控能力由市、省向全国范围的金融等机构延伸,查询1682件次,扣划金额715万元,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5人,进行网上布控138人,处以罚款、拘留、刑事追究85人。

  构建“制度化+”司法公正机制。认真落实改革举措,细化出台各项制度规定9项。坚持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,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,有效解决“立案难”问题,民商事案件上升49.6%,行政案件上升89.33%,执行案件上升39.97%。坚持“审理者裁判、裁判者负责”改革方向,推进人民法庭主审法官改革试点工作,隆阳区辛街人民法庭作为全省首批试点,组建2个审判团队,办理案件502件,试点工作稳定有序。拓展人民陪审员构成,做到了专家型、涉老、涉残等均有相应比例的人民陪审员,陪审案件1436件。认真贯彻中央、中政委关于领导干部、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《规定》,以及最高法院《司法责任制意见》,围绕准确区分职权行为与不当行为、审判责任界定、划分和终身追责进行学习培训,围绕全面、如实、及时记录,快速推进“过问案件信息专库”建设,努力做到全程留痕、永久存储、有据可查。

  ——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司法能力

  建设“三化”队伍。推进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增强司法能力。完成法官职务套改工作,现有326名法官全部套改,评定高级法官114人,一至五级法官212人,为后续人员分类管理改革、法官员额制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人员补充机制,突出基层及业务能力导向,市中院从下级法院遴选、两级法院向外选调人员12人。坚定内涵式发展道路,着力应对“案多人少”,强化传统的“听讲式”培训,外派及组织培训225人次;强化“示范式”培训,组织业务尖子开“示范庭”、“示范裁判文书讲评会”34件次;强化“案对案”培训,以审级指导监督为抓手,对二审发回重审、改判案件以及再审案件逐案开展上下交流、分析和通报,提升基层司法能力,审结二审案件615件,发回重审、改判176件,审结申诉审查案件60件,审结再审案件35件。推动职业荣誉和职业保障建设,在重要节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,为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天平荣誉奖章。

  建设“严实”法院。以“三严三实”和“忠诚干净担当”专题教育为抓手,建设过硬队伍。扎实开展专题教育,紧紧抓住法院“人人有权”和“司法公信力不高”的顽症,在深学细照、列清找准、剖透改明上着力,组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18次,全部列出“权力清单”并延伸列出各个司法环节的“规范清单”19条,查找司法层面突出问题9项,制定《思想建设实施意见》、《问责办法》等整改落实。扎实开展“实现新跨越、争当排头兵”大讨论活动,全力推动法院工作争先进位,四个“比学赶超”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,中院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居全省第3位,公开率全省第1位,当场立案率97%,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成果在全省作汇报演示,隆阳区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基层法院,施甸法院队伍建设经验得到省高院肯定,两级法院有9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。扎实推进“挂包帮”“转走访”工作,完成了“人人结对”“户户走访”,筹资和协调资金206万元,用于昌宁县漭水镇特别是挂钩沿江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。

  建设清廉司法。开展“用公开促公正、建设核心价值”主题教育活动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统筹推进司法公正与自身公正司法的关系,提升司法公信力,用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,选取典型案件开展“阳光司法”90件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,廉政约谈、廉政提醒、述廉述责、审务督察、司法巡查、政务督查常态化开展,廉政约谈重点人员、关键岗位16人,做到了随案监督卡发放、回收覆盖全部案件,强化落实“五个严禁”,纪检监察挂牌监督敏感案件、敏感事项53件,明察暗访17次,受理举报信访案件27件,查结26件,全年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情况。

  各位代表,过去的一年,市委给予了我们坚强领导,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党组的工作汇报,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要求。人大、政协及代表委员给予了我们强有力的监督和支持,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司法公开工作,市政协常委会对我院工作进行了视察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已常态化,有441人次参加了法院的庭审活动。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,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的2件建议已办结并作面复。全市法院还同步组织了3次“走进法院、走近法官”活动。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给予了我们大力支持。这些都有力地保证和推动了法院工作的不断发展。在此,我代表全市法院,向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各位代表、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,并致以崇高的敬意!

  与此同时,我们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大差距、很多不足和困难,主要是:服务大局的措施和办法不多,对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问题预警或建议的力度不够;“三难三案”顽症仍需持续推进解决,司法公信力仍需大力提升;经济转型期案件数量大幅上升,“案多人少”矛盾仍在加剧;司法改革背景下,干警思想活跃,顾虑较多,辞职、调离导致人才流失的问题开始凸显,保持队伍稳定、工作平稳压力增大;信息化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明显差距,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推进难度大等。这些问题和困难,我们将认真研究,着力破解。

  各位代表,今年,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,认真分析研判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跟踪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、新趋势,全力抓好以下工作:

  第一、抓实“一个核心”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准确把握“四个全面”重大部署,充分认识“五大发展理念”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,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实施中肩负的重要职责,深化司法责任使命担当,紧紧抓住“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”这一引领法院工作全局的核心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,为“十三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  第二、推进“五化发展”。一是推进执法办案精准化。在保障稳定上精准,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实施好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,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严重刑事犯罪,依法及时严惩杀人、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,深化打击毒品犯罪,依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,加大“酒驾”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公共安全犯罪打击力度,促进公共安全持续向好。在服务发展上精准,依法打击非法集资、合同诈骗、信用卡犯罪,强化民间借贷预警,助推加强小额贷款、“P2P”互联网金融监管,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,助推防范经济运行风险;突出审理好破产清算、兼并重组、城市建设、园区建设、电子商务、扶贫攻坚、旅游商贸、特色农业、环境保护等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类案件;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鼓励创新创业。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精准,持续开展“公开促公正、建设核心价值”主题活动,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在规范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重要作用,突出保护诚信、惩戒失信,促进诚信社会建设;突出弘扬正气、鞭挞丑恶,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气;突出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,促进法治保山建设。

  二是推进司法惠民体系化。在利民上下功夫,加强司法调解特别是诉前调解,推动在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建立诉前调解机制,使更多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审理前得到满足;加强巡回审判,在全市49个无法庭乡镇建立定期巡回机制。在便民上下功夫,提档升级诉讼服务中心,拓展“一站式”服务事项及措施,形成线上线下“三位一体”的诉讼服务新模式。在护民上下功夫,认真落实好已有的司法救助措施,巩固惠民成果;依托执行指挥中心,建立上下、左右的快速反应机制,让“老赖”无处藏身;充分利用最高院搭建的“总对总”查询系统、省高院搭建的“点对点”查询系统,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、其他财产予以实时查控;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,加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,努力实现群众合法权益。

 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化。按照“破解难题、补齐短板”的要求,打通司法公开“肠梗阻”,实现基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常态化,实现审判流程信息、执行信息网上适时查询;全力调度执法办案,防止“立案难”问题反弹回潮;攻坚落实司法责任制,逐步形成承办法官、合议庭和审委会的办案主体责任;尽快建成《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》,严格执行记录、追责规定。

  四是推进司法管理标准化。抓住“牛鼻子”,落实《“案号”编制、管理规定》和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》,做到“一案”一个唯一的“身份证号”,“一案”一套标准化的“信息组合”,推动司法信息规范、共享、可用;抓牢“关键点”,以办案流程为“经线”,以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为“纬线”,对各个节点及司法行为进行全面规范,推动庭审评估、案件评查随机化、数字化、精细化。抓在“核心处”,规范院庭长、审委会委员、合议庭、承办法官、书记员、辅助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岗位目标,做到权责明晰。

  五是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。建设信息化3.0版,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,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更高水平的信息管理中心,为群众提供“司法公开日常、诉讼服务一体、法治宣传多样”的司法服务,为法官干警提供“使用便捷、业务协同、服务智能”的审判执行应用,为内部决策管理提供“数据集中、全程可视、管理精细、工作便利”的管理手段。

  第三、强化“三项保障”。一是强化政治组织纪律保障。认真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,明确基本标准、树立行为规范,加强理论武装、统一思想行动,坚持以严的标准、严的措施、严的纪律带好队伍,巩固和深化“三严三实”和“忠诚干净担当”专题教育成果。

  二是强化监督保障。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、政协民主监督,定期主动报告和通报法院工作。自觉接受检察监督,切实审理好抗诉案件,认真对待检察建议。自觉强化民主司法,扎实推动人民陪审员在监督司法、确保公正上发挥更大作用。自觉强化律师监督,探索落实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机制,积极完善律师代理意见、辩护意见采纳与否的回应机制。自觉回应社会关切,重大事项、重大案件主动发声,公众质疑、舆论关注主动回应。

 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保障。加大审级监督指导力度,及时分析研判执法办案态势演变情况,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。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,及时、有效地帮助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办案经费、办案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。加大人民法庭与乡镇、基层组织工作衔接力度,突出落实好依法审判和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职能,打通司法服务社会稳定和谐、服务群众权益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  各位代表,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,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、保证司法公平正义、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是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和必须承担的职责。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、支持和关心下,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,严字当头,公正为要,实干托底,为保山“十三五”规划圆满开局、顺利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,作出应有的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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